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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服务 精准监管

鼓楼区推行“三无电梯”“梯长制”见实效

2019-05-22 17:41:52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字号

  鼓楼新闻网讯 “小区四部电梯无人管理,维保单位合同到期也撤出了,我们老人家每天都在为出行犯愁。”福州鼓楼区某小区的王大伯最近遇到了烦心事。获知这一情况后,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来到小区,经过调查确认该小区属于典型的“三无电梯”,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张贴在各个电梯的显著位置和小区公告栏,同时根据《鼓楼区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函告小区所在的街道,督促街道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安排,及时消除电梯安全事故隐患和风险。

  今年以来,鼓楼区大力推行“三无电梯”“梯长制”管理模式,即发动业主以每个楼道为单元,选出1至3名梯长,牵头负责电梯运行维护经费的收集使用,作为该楼栋全权代表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协商电梯有关事宜、监督维保单位日常管理和维保服务是否到位等,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通过电梯“梯长制”管理模式,破解无物业、无维保、无资金“三无”问题等电梯监管难题,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和维保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力争1-2年内将全区范围内的“三无”电梯纳入“梯长制”管理。

  “梯长制”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新举措,推广过程还是受到了不少阻力。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多次与街道社区沟通,联系小区业主代表,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在多次协商未果,无法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的情况下,街道牵头社区在小区电梯显著位置张贴《致业主的公开信》,呼吁全体业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问题电梯予以查封。4月10日,在街道、社区的支持下,省特检院对四部电梯进行现场检测,对其中存在较大问题的电梯采取了查封措施,停梯过程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随后,街道、社区及电梯业主代表多次召开座谈会,协商明确其中一位产权所有者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目前,该小区的四台电梯也顺利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陈秀娇 卢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