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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建议:加强对未纳入名录野生动物管理

2020-05-25 09:34:39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字号

  “不应仅限于保护与利用,应当将这部法律定位为野生动物管理法,不仅仅纳入保护名录的动物需要保护,没有纳入保护名录的动物也要纳入管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中应纳入考量的若干问题的建议。

  黎霞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与《动物防疫法》之间缺乏科学有效的衔接。纳入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类范围过窄,相关概念缺乏明确的定义。相关职能部门的权限交叉重叠,难以有效执法。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小。

  黎霞建议,对野生动物必须进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非纳入保护名录的野生动物管理,从兼顾保护、利用与管理野生动物的目的、原则考虑,建议将该法改名为野生动物管理法更为恰当。同时,将野生动物全面纳入分类管理,分设保护名录、监管名录等不同名录,对不同名录的野生动物给予不同的保护、监管,避免出现野生动物监管的真空地带,对野生动物救护、收容方面的规范应考虑实际执法中的可行性,设立专门的野生动物的救护、收容部门。而对于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要纳入管理、处罚范围,并加大惩罚力度,强化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黎霞还提出,在完善法律的基础上,执法环节也必须跟上。要改变以前多头执法导致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要让老百姓参与到野生动物管理中去,将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纳入管理和处罚范围,加大惩罚力度,强化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此外,黎霞建议迅速对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论证,经充分论证证明是技术成熟、风险可控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产业,在完善相应的管理、检验检疫制度后,应及时允许恢复此类产业的生产、经营。经充分论证确实对人类生命健康、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且风险无法控制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及时明确禁止养殖、交易,并及时组织扑杀、销毁,确定相应的补偿机制。(本报记者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