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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发展的七条措施的实施细则

2017-10-26 09:18:28   来源:鼓楼新闻网    【字号

  为进一步加快鼓楼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规模、质量和效益取得全面跃升,根据《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鼓楼区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二项政策的通知》(鼓委〔2017〕41号 )中《鼓楼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本实施细则所针对的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在福州市鼓楼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项目

  1.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

  2.获得国家级荣誉及资质奖励;

  3.软件企业转型升级补助;

  4.软件出口补助;

  5.举办高峰论坛活动专项补助;

  6.参展补贴;

  7.软件设计创业专项扶持。

  三、申报基本材料

  1.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申报年度财务报告;

  4.企业申报年度或项目发生年度的完税证明;

  5.企业信用查询记录;

  6.鼓楼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单位承诺书

  (见附件);

  7.各申报项目规定的其他材料(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予以通报,且三年内取消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审核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

  (二)初步审核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企业申报材料转报区财政局审核。

  (三)审定公布

  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兑付,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本实施细则由鼓楼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鼓楼区关于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鼓楼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七条措施申办指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