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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谢晶:细心练就“火眼金睛”

2017-05-15 11:43:09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鼓楼新闻网5月14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夏晓莉)提起谢晶,同事们都会这样评价——火眼金睛。

  谢晶是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员。有人向谢晶取经——如何练就“火眼金睛”?谢晶说,只要工作细心,就没有发现不了的线索。

  “检察官,郑某向我借了钱,法院拍卖了他的房子,现在突然有人拿着调解协议来分执行款。”2016年8月,郑文某来到鼓楼区检察院,向检方举报债务人郑某存在虚假诉讼的问题。

  原来,郑某这些年经商亏了不少钱,频频找亲戚、朋友借钱,奈何生意一直没有起色,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

  因郑某已经债务累累,且被多名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其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被晋安区法院拍卖,拍卖所得的款项用于债权人的执行分配。作为债权人之一的郑文某拿着法院判决书申请执行分配时,却意外得知鼓楼区法院曾经在2013年12月27日调解了郑某与蒋某的债务纠纷案件,调解书确认蒋某与郑某存在着13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蒋某凭调解书申请执行分配,会分配走37.6元的执行款。

  “郑某在2013年就已经负债累累被很多人告上法院了,甚至还有人去他家里堵门要债,这个时候怎么可能还会有人愿意借钱给他呢?”郑文某向案件经办人谢晶讲出了自己的疑惑。

  这虽然看起来是民事纠纷,但借款时机的“蹊跷”引起了谢晶的注意。调查发现,蒋某与郑某是好友,两人曾经一起在国外务工,当时蒋某做些小生意,自己的日子都过得紧紧巴巴的,哪里有130万元借给郑某?伴随着调查的推进,谢晶心中的疑团越来越大。

  谢晶与同事们一起调取了郑某与蒋某借款的转账记录。从中发现了端倪:2013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6日、12月7日、12月9日、12月11日这几天,蒋某的确向郑某汇款112万元,巧合的是,每次都是蒋某刚汇钱,郑某账户上的钱就都被取走,随后蒋某的银行卡上又出现了数额相同的存款,且这些操作都在同一家银行。

  “这肯定是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拿到了这些证据,谢晶松了口气。之后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发函,晋安区人民法院暂缓了执行款的发放。

  经过检察机关介入调查,蒋某最终交代了帮助郑某逃避债务的犯罪事实,参与此事的律师亦落网。

  谢晶的同事告诉记者,谢晶办案有个特点,只要是他经办的案子,他都会反复研究卷宗和各种资料,直到烂熟于心。正是由于这份细心与耐心,谢晶自2011年9月进入鼓楼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4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民事执行检察建议99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5件,诉讼违法检察建议16件,这些建议均获得法院采纳,他还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件,也获得了行政机关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