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鼓楼新闻网 >> 便民资讯 >> 正文

一证通考、异地驾考……交管放管服10项新政施行

2019-06-02 09:53:56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一证通考、异地驾考……交管放管服10项新政施行

  来自宁德的郑先生在福州车管所黄山办证大厅拿到摩托车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鼓楼新闻网6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文 记者 陈暖/摄)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6月1日,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全面启动推行。昨日福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黄山办证大厅开放业务办理窗口,多位市民成为福州市落实这些措施的首批受益者。

  昨日上午,福州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对10项新政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新举措有啥内容

  据介绍,这10项新措施重点突出了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领,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一是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二是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10.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有关事项要注意

  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所考试科副科长池翊贤介绍,10项措施中,与驾驶人相关且市民较为关注的是“无需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即可登记上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摩托车全国通检”3项。当天前来办理“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人数相对较多,截至11时左右,共有5名市民享受到该业务的便利。

  池翊贤提醒,“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业务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车管所办理,考试地变更只能申请一次,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根据国家规定,学习驾驶有效期为3年,办理相关业务车主需要注意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总次数,转出地和转入地次数相加不能超过5次。申请人在转出地已完成驾驶技能培训的,在变更考试地不需要再次报考驾校,可以直接预约考试。若在转出地没有完成培训的,仍要在转入地通过驾校或者自学方式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