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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检察院拧紧“三个规定”制度发条

突出思想教育、记录报告、督察管理

2021-04-30 18:00:04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温馨提示:请您不要插手过问干预案件办理和说情打招呼,否则将如实记录……”拨打鼓楼区检察院干警的手机,这个主题彩铃就会在耳畔响起。

这是鼓楼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一个创新举措,此举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尚属首例。

近年来,鼓楼区检察院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突出思想教育、记录报告、督察管理三个举措,力促“三个规定”制度落地落实。

狠抓思想教育

对“三个规定”认识高起来

2019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对上级关于“三个规定”重要通报、文件、会议精神专门召开9次党组会予以传达学习,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并做好工作部署。同时,用正反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让全体人员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各107篇,深刻剖析对“三个规定”的重要认识。

鼓楼区检察院还通过院内展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宣传标语、应知应会,并依托电视报纸和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工作成果,在线上线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020年12月,鼓楼区检察院开始筹划通过手机彩铃方式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今年1月,鼓楼区检察院为全体干警定制“三个规定”来电彩铃,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狠抓记录报告

让“三个规定”执行实起来

鼓楼区检察院针对“三个规定”执行初期干警思想存在较大顾虑等问题,通过建立情况说明制度、减少中间环节、严守保密纪律等措施,减轻干警心理负担,真正做到“要我填”变成“我要填”。

2019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共填报重大事项50件,均消除“零报告”。截至目前,鼓楼区检察院登记报告93件,居全市基层院第一。

在“三个规定”执行过程中,对少数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落实不力、存在“零申报”情况的,院检督办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督察,要求相关人员及时递交情况说明,讲清“零申报”原因、表明立场态度,切实传导压力责任。

狠抓督察管理

让“三个规定”效果现出来

鼓楼区检察院始终把督察作为推进落实、敲打警示的重要抓手,以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强力推动“三个规定”出实效、见真章。同时,围绕上级相关要求,通过“三个规定”专项督察活动,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积极关注司法责任制、“捕诉一体”等改革带来的廉政风险,在全市率先建立检察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关调研成果《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探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察与巡视》全文刊载,还获得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活动二等奖。

鼓楼区检察院还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依托设在院内的智慧检务研究院福州联合实验室,研发检察权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平台,嵌入“三个规定”落实相关工作模板,运用信息化优势破解内部监督难题,实现廉政风险源头预防。

“‘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抵制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下一步我们还将运用大数据化、全流程化等多种手段,营造海晏河清司法环境。”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说。

□名词解释

“三个规定”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同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上述3个文件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