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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开始申报!

2022-08-18 09:41:13   来源:家在鼓楼    【字号


鼓楼的企业看过来 2022年度对外投资合作 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啦
重大利好!开始申报!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 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快来,鼓楼君带你一起了解 重大利好!开始申报!

根据省外贸外资(稳价保供)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丝路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商务〔2022〕104号)精神,以及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文件有关精神,现就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

 申请企业和项目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开展的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已在境外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协议已生效。


(二)已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通过备案(核准),并开展相关业务。


(三)申报截止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福建)”网站黑名单。


(四)积极配合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工作,履行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信息报告义务,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落实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相关规定。


(五)对外投资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际投资且数据已录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统计月报系统。


0 2 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投资奖励。对赴境外投资制造业、农林牧渔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业,或牵头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实施海外并购、创建国际品牌,且2021年度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按2021年实际投资额5‰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及RCEP成员国等重点区域项目按6‰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所称制造业、农林牧渔业、资源能源开发业,对应的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代码为A、B、C、D的四个行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口径为准。


(二)工程业绩奖励。对2021年度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1亿美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三)外派劳务奖励。对2021年度外派劳务1000人次(含)以上的企业,按2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四)保险费用补助。对企业为境外投资和建设项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为外派境外项目的中方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的,按保费支出8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五)“两国双园”奖补。对建设方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的“两国双园”,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规划编制、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本次申报只针对以上(一)至(四)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执行、发生或完成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两国双园”项目将另行组织申报。

0 3 注意事项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8月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外经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将无法收件申报。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019A;


联系人:魏雪锦;电话:0591-8320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