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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机关大院带头践行“节能低碳 绿色发展”

2021-10-15 17:53:20   来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字号

为缓解用电压力,福州市鼓楼区快速响应福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节约用电的倡议,积极践行“节能低碳 绿色发展”。

加大宣传积极倡导节约用电

根据市、区节能办《关于在部分时段启动有序用电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节能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机关中心下发《关于在区直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开展有序用电事宜的通知》,要求区直各单位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主题,结合本单位特色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积极倡导节电节能、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示范引领绿色办公节能降耗

号召区直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做好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带动全区形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倡导气温适宜时不开空调,办公区域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需使用空调时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不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非工作时段空调等有关设备电源处于关闭状态。

鼓楼区机关大院带头践行“节能低碳 绿色发展”

夜间每层过道保留一盏灯

科学用电公共照明合理节约

科学制定公共照明计划,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合理安排照明时间和区域,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做到机关大院公共照明合理节约。严格控制办公、装饰景观照明,白天关闭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非必要照明,夜间采取间隔照明方式,关闭楼栋外墙和花圃绿化带景观灯,关闭机关大院内三分之一路灯。每晚9点后,除保留安防使用必要照明外,关闭办公区域没有使用的走廊灯等公共照明,有效节电。

鼓楼区机关大院带头践行“节能低碳 绿色发展”

路灯间隔照明

通过机关单位带头垂范,加强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共同做好节能减排、有序用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