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鼓楼新闻网 >> 鼓楼表情 >> 正文

推动服务业 鼓楼“放大招”

奖!奖!奖!补!补!补!

2017-12-15 11:49:25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核心提示:

  为深层次推进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工作,营造服务业发展的优良环境,推动鼓楼服务业持续较快发展,在昨日召开的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工作推进会上,鼓楼区连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推动商贸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关于扶持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关于推动商务中介(专业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关于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三条措施》等5项服务业政策。

  这些政策有哪些干货?亮点是什么?

  本报记者为您全面呈现。

  1

  鼓楼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权威发布>>

  一、做活存量扩大增量。为增强招商引资力度,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引进以及存量企业达到行业政策奖励标准,按照各细分行业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奖励。

  二、支持社会资本建设运营集聚区。按照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认定规定,积极培育并申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带动示范效应强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对已纳入鼓楼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后备库,并首次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给予集聚区运营主体50万元奖励;集聚区建设研发设计中心、检测检验中心、展览销售中心、咨询培训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给予平台补助经费10万元。

  三、充分发挥示范典型企业带动作用。对鼓楼区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企业,按当年度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10%进行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引导服务业综合改革示范典型企业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服务业综改创新工作,对承接鼓楼区交办的综改示范典型任务,并经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给予奖励资金10万元。

  四、扶持服务业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对企业主动报送的建设项目,并获批国家、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给予企业项目获批扶持资金的20%进行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

  五、培育新兴业态发展壮大。对新引进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技术的新兴业态企业,年度纳税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且纳税额较上一年度增长15%~25%的入统企业,给予其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增量的30%进行奖励,纳税额较上一年度增长25%以上的入统企业,给予其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增量的50%进行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

  六、鼓励企业参加权威认证。对通过CMMI5认证企业;产品获得欧洲统一安全认证(CE)国际认证或国家级认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七、鼓励企业实施标准化战略。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对企业主导制定地方行业标准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协助制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协助制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八、鼓励企业承接政府公益性服务。对承接政府指定的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体育等公益性非营利服务的企业,服务范围辐射全区以上,并经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对承接活动的主导企业或机构,给予实际支出费用的50%进行后补助,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

  九、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公共活动。在鼓楼区召开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发展研讨会、产业论坛等活动,并经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参与企业数量达到50家(含)以上且得到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按活动的场地租赁费、专家劳务费的实际支出给予主办方后补助,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补贴金额50万元。对鼓楼区企业或机构在该区作为主办方组织召开的国际会议或国际论坛,并经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按活动的场地租赁费、专家劳务费的实际支出给予主办方后补助,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补贴金额100万元。

  十、鼓励企业开展主辅分离。鼓励企业分离发展研发、设计、结算、销售等服务环节,对鼓楼辖区外企业将总部、研发、设计、结算、销售等环节分离,并在鼓楼区新注册成立为独立核算法人服务业企业的,自产生区级税收三年内,按其实现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分别给予70%、60%、50%奖励。

  权威解读>>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既是对上一轮试点政策的延续,又立足于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精准扶持企业、积极引进培育、提高奖励金额三个方面的特点。精准扶持企业,从推动区服务业规划实施落地出发,对服务业集聚区、示范企业以及企业开展公共活动等进行精准扶持;积极引进培育,将2016年(含)以后在鼓楼区新注册登记的企业视为新引进企业,给予新引进企业较长的培育期和充分的成长空间,扶持其发展壮大;提高奖励金额,原则上每家企业的奖励金不超过企业当年实现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年度最高奖励金额为500万元,惠企力度更大,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2

  鼓楼区关于推动商贸业发展的三条措施

  权威发布>>

  一、鼓励商贸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对行业龙头企业予以奖励。对当年实现税收区级留成部分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商贸龙头企业,按其当年度实现税收区级留成增量部分的5%对企业进行奖励。

  二、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

  (一)对传统商贸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提升销售业绩予以奖励。对于企业总部设在鼓楼区,以分支机构形式对外投资经营的,并在该区汇总缴纳税款,统计数据计入该区的商贸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提升销售业绩的,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同比上年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

  (二)对新零售商贸企业予以奖励。对新设立的新零售业态,并以新渠道为主,有一定程度的技术和模式创新性的商贸企业,第一年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的50%给予奖励;第二年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的30%给予奖励;第三年按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的20%给予奖励。

  (三)对商贸个体户变更为公司法人予以奖励。积极引导商贸个体户变更为公司法人,走公司化道路,提升企业经营业态。对2017年1月1日后从个体户变更为公司法人的,自变更之日起根据其当年税收区级留成部分较上年的增量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前三年度奖励比例为80%,第四年度、第五年度奖励比例为50%,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三、推动商贸企业品牌化发展

  对新引进高端商业品牌经营主体的业主予以奖励。对利用商业场地新引进高端商业品牌经营主体的业主,可按该专卖店或专柜对区财力的贡献,给予业主一定引进费用补贴。属国际一线排名前五的品牌,给予引进费用补贴为100万元;属其他国际一线的品牌,给予引进费用补贴为50万元;属国内行业排名第一的品牌,给予引进费用补贴为30万元。分三年兑现,兑现比例分别为60%、20%、20%。

  权威解读>>

  商贸业在鼓楼服务业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服务业中各细分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改善商贸业层级结构、提高产出能效、延伸产业链条、拓宽行业领域等方面,都需要不断满足产业发展要求。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奖励:一是奖励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商贸龙头企业不断提质增效,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促进区域商贸经济不断繁荣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二是鼓励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商业新模式、新组合发展,从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消费中心转型,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新消费、新生活的需求;三是鼓励引进高端品牌,对新引进高端商业品牌经营主体的业主予以奖励,进一步提升鼓楼商圈的吸引力和知名度。

  3

  鼓楼区关于扶持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的三条措施

  权威发布>>

  一、新入驻企业奖励

  为鼓励企业入驻鼓楼区,对于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金融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合伙制企业无需满足此条件)、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入驻该区楼宇内及签订有效租赁合同的,按租赁合同给予3个月租金支持,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经营贡献奖

  为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年度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20万元(含)~50万元的,按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10%予以奖励;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5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20%予以奖励;年度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30%予以奖励,补助三年。

  三、金融创新服务奖

  (一)鼓励企业开拓创新。对省、市金融办新认定的金融创新奖,按照相应级别奖励金额的50%给予企业配套奖励。

  (二)鼓励企业集聚人才。金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3名及以上取得保险精算师、保荐代表人等高级职称,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鼓楼区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分3年兑现。

  权威解读>>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鼓楼区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壮大,经走访辖区部分金融中介企业,根据企业提出的需求,结合鼓楼区实际,制定该措施。措施中的扶持对象为金融中介企业,即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上市公司保荐服务、非银行类金融咨询中介服务等企业,且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在鼓楼区。措施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奖励:租金奖励,鼓励企业入驻鼓楼,对满足注册资本及年度营业收入条件的新入驻金融中介机构,给予租金奖励;税收奖励,鼓励企业发展壮大,按照年度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分三个梯度、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创新奖励,鼓励企业开拓创新,对省、市金融办新认定的金融创新奖的企业,按照相应级别进行配套奖励;人才奖励,鼓励企业集聚人才,对聘请3名以上高级职称从业人员的企业给予奖励。

  4

  鼓楼区关于推动商务中介(专业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三条措施

  权威发布>>

  一、企业贡献奖励

  为奖励行业龙头,每年对各行业税收区级留成前五名企业,给予当年缴纳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10%作为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新入驻企业奖励

  为支持企业入驻高端商务楼宇,对于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新注册企业,按租赁合同给予3个月租金支持:

  1.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合伙制企业无需满足此条件);

  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且年度中介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含)以上;

  3.入驻鼓楼区内楼宇,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且租期在3年(含)以上的。

  上述租金奖励于企业入驻一年后予以兑付,原则上不超过入驻一年内企业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品牌企业奖励

  (一)支持名牌企业入驻

  1.经权威机构认定的国际行业前50强企业,在鼓楼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20万元奖励;

  2.经权威机构认定的国内行业前10强企业,在鼓楼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设立分支机构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上述奖励分三年支付,企业在鼓楼区设立登记后一次性给付60%,剩余部分在余后两年内分两次等额给付。

  (二)培育企业创先争优

  1.对首次进入权威机构认定的国际行业排名前50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2.对首次进入权威机构认定的国内行业排名前10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权威解读>>

  该措施是全市首个专门针对商务中介(专业技术)服务业细分领域出台的扶持政策,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奖励。一是奖励行业龙头,鼓励鼓楼存量企业增收创效,进一步发挥行业引领作用。二是奖励新入驻企业,通过租金支持直接降低各类中介服务业企业初创期成本,同时促进楼宇经济健康发展。三是鼓励企业争先进位,旨在吸引行业名牌企业集聚联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本土商务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综合实力,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影响力广的全要素优质企业,进一步健全鼓楼区商务服务业产业体系,提高该区服务业整体水平。

  5

  鼓楼区关于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三条措施

  权威发布>>

  一、鼓励旅游企业发展壮大

  (一)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5年保持全国百强旅行社,第5年奖励5万元。

  (二)鼓励引进大型旅游企业。对于新注册在鼓楼区的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在一亿元以上的(入统计库),当年按其实现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企业扩大增量。纳入鼓楼区统计库的旅游企业,若1月~11月营收比增超过30%的(含30%),按其当年实现税收区级留成部分的20%予以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新入库企业不适用该奖励)。

  二、鼓励温泉企业提质增效

  为鼓励温泉企业提升服务品质,对新评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温泉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已获得星级的温泉旅游企业,如升级,只奖励两个星级的差额部分。

  三、鼓励发展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

  (一)鼓励发展3A、4A、5A级旅游景区。对新评定为3A、4A、5A的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已获得A级的旅游景区,如升级,只奖励两个A级的差额部分。

  (二)鼓励发展旅游集散中心。按照《福建省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等级划分细则(修订)》建设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建设等级予以资金补助,其中三级补助20万元,二级补助50万元,一级补助100万元。如升级,只奖励两个级别的差额部分。

  权威解读>>

  该措施主要围绕旅游企业、温泉企业、旅游景点及旅游基础设施来制定奖励。其中,对旅游企业的扶持政策,既考虑了旅游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及旅游市场带动能力,又对快速成长期的企业予以扶持,有助于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都市温泉是鼓楼独特的旅游资源,措施制定了对温泉旅游企业的奖励,鼓励温泉企业融入文化元素,提升服务品质,打造都市温泉旅游品牌。此外,措施还制定了对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的奖励,这是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关键。加强旅游景区建设,能够丰富鼓楼区旅游资源,吸引更多客流。做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为当下流行的自由行、背包客等多种旅游方式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