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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8-03-23 16:28:23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东快讯(记者刘兴)近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现决定在福州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据悉,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组织;在征地、税收、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等13项黑恶势力被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和范围。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3月1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福州公安提醒,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行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最高金额1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举报人及其家属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福州公安还公布了4种举报方式: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591-83356464);中共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591-12388);福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4小时值守),电子邮箱:fzxz8dd@sina.com;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举报电话:0591-87611957(24小时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