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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黑护工”团伙恶行曝光

暴力驱赶“同行”,威胁恐吓病人家属

2020-03-06 11:16:10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福州晚报讯 去年12月31日,福州一个“黑护工”恶势力团伙的3名成员被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本报今年1月3日A9版曾报道)。这个“黑护工”恶势力团伙如何为非作歹?检察机关如何履行监督职责?日前,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透露了案件审查细节。

  “黑护工”团伙为非作歹

  2018年12月2日,杨某政在自己家中休息,苏某山等人闯入屋内对他进行威胁、殴打。杨某政胸腹部多处皮肤损伤,经鉴定属轻微伤。

  杨某政自2007年开始在福州某医院当护工。据他介绍,2014年开始,福建某护理有限公司进驻该医院并在墙上贴了公告,声称今后凡在该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工都要到该公司登记报名,还要交保证金,不交就不给派工,接私活被发现后会被驱赶、殴打。

  之后,该公司对不愿意加入的护工及请外面护工的病人家属进行威胁、恐吓,垄断了该医院的护工市场。杨某政因被该公司怀疑在背后说坏话而被苏某山等人威胁、殴打。

  据查,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2017年3月11日,被害人石某全因讨要护理费事宜被万某艳等人殴打;2017年6月,被害人李某胜因在医院接私活被发现,被苏某山、叶某敏等人强迫上交管理费、殴打,并以驱赶等方式进行恐吓……

  检察机关严打“涉医黑恶势力”

  2019年3月,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提前介入该案,提出数条意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思路、取证模式。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苏某山、苏某川、万某艳等人在福建某护理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在未与福州某医院签订任何关于护工管理合同及协议的情况下,为垄断该医院的护工业务,纠集他人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不加入公司私自接活、说公司坏话的护工进行随意殴打、强行驱赶等恐吓行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苏某山为首,以被告人苏某川、万某艳、郑某雨(另案处理)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承办检察官向被告人明确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和后果,本案被告人在听取律师意见后均认罪认罚,并同意庭审适用简易程序。

  去年12月3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苏某山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苏某川有期徒刑9个月,被告人万某艳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