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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猥亵 恶势力团伙4人获刑

2018-12-02 08:54:27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鼓楼新闻网讯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彭辉)11月29日,鼓楼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被告人吴某俤、陈某兴、陈某海、陈某斌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吴某俤、陈某兴、陈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6213元,数额较大,并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6247.85元,同时以胁迫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强制猥亵罪,应予数罪并罚;被告人陈

  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2803元,并与他人以胁迫手段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强制猥亵罪,应予数罪并罚。

  鼓楼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吴某俤等4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目前,鼓楼区法院已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7条至区扫黑办及上级法院,其中涉黑线索1条,涉恶线索1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