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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机关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

扫黑除恶不手软 精准有力保平安

2019-03-04 09:03:3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程慧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福州市两级检察院多措并举、主动出击、精准打击,向黑恶势力发起了一轮轮凌厉攻势。

  2018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5件;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4件,批准逮捕60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33件767人,提起公诉84件526人;受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7人,提起公诉5人,法院已判决4人。

  提前介入形成打击合力

  2015年以来,黄某等人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位于永泰县城峰镇龙峰村的黄某家和永泰县某租赁有限公司为据点,长期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容留他人吸毒、窝藏等刑事犯罪活动,逐渐坐大并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收到线索后,永泰县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让领导带头办案,专案组提前介入,确保执法办案程序和实体公正。经永泰县检察院公诉,黄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22.5万元。

  据悉,现在福州市两级检察院已形成涉黑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涉恶案件应邀提前介入的长效机制。2018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件,审查批捕24件,审查起诉19件,出庭公诉12件,列席审委会9件,开展专案指导1件。

  案件会商确保精准发力

  林某通过先后成立罗源县某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罗源县某沙石土有限公司、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讨债、行业垄断等方式非法经营高利贷业务、非法取沙石土业务、海区方料业务,并逐渐形成了分工明确、组织较为严密的涉黑犯罪组织。

  在办理此案时,罗源县检察院坚持“一盘棋”思想,与县法院、案件辩方律师共同召开林某集团涉黑案庭前会议,就管辖权、回避人员、非法证据排除、庭审流程、举证模式等方面达成共识,确保案件依法及时处理。经公诉,林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福州市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参与个案协调、制度研拟、程序衔接等“大三长”“小三长”联席协商会议123场,出台规范性文件46份,并推动案件深挖严查。

  捕诉一体提高办案效率

  2015年起,孙某等人先后在福州注册多家公司,陆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未经批准擅自以公司为幌子非法发放高利贷款牟取暴利,并在放贷讨债过程中大肆实施违法犯罪,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长乐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按照全市两级检察院黑恶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的要求,整合力量由同一办案组全程负责同一案件的办理工作,避免了重复审查,加快了案件流转,使得符合逮捕条件的嫌疑人“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据悉,除了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市两级检察院还全面推行黑恶案件审查起诉进度每周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