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鼓楼新闻网 >> 扫黑除恶进行时 >> 正文

闽侯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 主犯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2019-05-18 10:20:3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5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近日,闽侯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某銮等2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案件主犯黄某銮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组织成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十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銮控制鸿尾乡多个经济工程项目,投资经营多家工厂。2010年9月3日,黄某銮将张某昌收入麾下,利用张某昌曾是服刑人员的身份,充实势力,从而逐渐形成以黄某銮为组织领导者,黄某、张某昌为骨干,叶某锋等20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地、容留他人吸毒、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黄某銮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欺压、残害百姓,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亲属、闽侯县乡镇干部等300余人旁听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