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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 审理一起重大涉黑案件

2019-10-22 10:34:21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福州晚报讯 10月2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敏等15名被告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一案,该案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鼓楼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鼓楼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的重大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月,魏某俤、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均另案处理)共同发起成立福建某房产服务有限公司,先后招揽被告人黄某敏、刘某、杨某斌、杨某川、黄某汉、陈某海、林某锋、雷某、汤某华、高某明、王某平、林某镇、杨某民、陈某楠、王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还成立了多家公司。2016年底、2017年初,形成了以魏某俤、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以被告人黄某敏、刘某、杨某斌、杨某川、黄某汉、陈某海、林某锋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雷某、汤某华、高某明、王某平、林某镇、陈某楠、杨某民、王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逐步发展壮大。

  该组织以公司化模式进行管理,严格人员层级关系,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实施“套路贷”等一系列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中,黄某敏、刘某等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该组织还多次实施有组织的违法行为,比如采取威胁恐吓、禁闭室内、跟踪尾随、外墙喷漆、散发传单、强行入户、滋扰他人等手段,逼迫被害人签订协议、给付钱款、过户房产,不仅给被害人及其亲友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迫使他们外出躲避、不敢报案等,还影响了周边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合议庭做足了充分准备,召开了15次庭前会议,围绕管辖、回避、申请调取证据、提供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人出庭、证据展示等方面与控辩双方沟通协调。

  目前,该案正在有序审理。由于案件疑难复杂、涉案人员多,预计庭审需要3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