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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征收一线 帮村民解决难题

福州晚报服务队试点进驻义井村征收指挥部

2016-09-16 11:37:15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记者 张秀冰 魏旸艳 毛小春

  实习生 黄丽汀/文

  记者 陈建国/摄

  福州晚报讯 为响应福州市重大项目“百日攻坚”行动,福州晚报在全市首创设置服务队,前日是进驻鼓楼义井村征收指挥部试点第二天。当天的《福州晚报》备受关注,原来报纸上写有相关政策的报道。多位征收组工作人员称赞:“我们解说十遍,不如看报纸一遍有说服力,为晚报点赞!”

  此外,多名被征收户前往本报服务点询问征收政策并表达对优质房源的诉求,晚报服务队配合征收指挥部回应相关问题,做好征收项目的宣传工作,并努力协调,争取为被征收人对接优质房源。

  老宅已分给儿子依姆想要回部分房产

  “老宅全部都分给家里的三个儿子,这次征收后,我就没有房子住了,可以向儿子要回部分房产,换成安置房吗?”前日,一位七八十岁的依姆求助本报服务队。

  依姆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她表示,老伴去世后,她一直居住在义井村的祖宅里。不过几年前,三个儿子提出要她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她看孩子们还算孝顺,就把房产公证并过户给三个儿子。不料这次征收,儿子们选择了货币安置,却没有要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赡养的意向。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使老人没有房子,儿子无论如何都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记者帮忙带着依姆咨询了律师。

  律师告诉依姆,儿子没赡养她,她可以找村(居)委会或镇街政府部门帮忙调解,也可求助省妇联帮助维权,如果无法调解,还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赠与房产只要过户就完成了赠与行为,赠与人不得反悔。但《合同法》第192条同时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律师提醒,需要注意的是,依姆应当在知道儿子不赡养自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够按照老人的意愿处分自己的财产,又可以不用担心自己现在没有保障?记者询问。

  “其实这种情况,我建议老人立个遗嘱。”律师介绍,老人对其生前积累的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子女和配偶对自己的关怀与照顾情况,决定由一个人或几个人继承自己的遗产。立遗嘱比生前就将财产过户给子女有好处,那就是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是在立遗嘱人百年之后才转移给遗嘱受益人,立遗嘱人在世时,财产仍然可以继续归立遗嘱人所有,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遗嘱。

  征收一线工作人员感人故事多

  记者在征收现场也听到了许多一线工作人员的感人故事。比如工作人员采取“5+ 2”“白加黑”的工作方法,连续作战,白天确认地块、丈量房屋、入户做群众工作、解说各种政策,晚上整理汇总数据并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问题,全身心扑在征收工作上:嗓子疼得发不出声音,每天靠着胖大海、罗汉果等维持……

  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主任马亨国,是个经验丰富的征收人员,也是这次征收工作组中的核心人物。虽然已到退休年龄,但是为了义井村征收,他推迟退休,为征收户站好最后一班岗。由于可供安置的房源有限,自从接到征收任务以来,他扎在义井村,与新店镇政府工作人员、义井村村两委干部一起,分头走访村民,开了多场的座谈会,第一时间解决村民的诉求。“搞了13年的征迁工作,声音没哑过,这次都沙哑了。”马亨国说。

  “解决诉求、讲政策是常有的事。”征收一线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在不懈地努力。据介绍,居住在黄埔路的方先生的孩子于下月2日结婚,喜帖已于1个月前发出。“对他们来说,祖宅虽然并不规整气派,却见证了几代人的成长,他们想在祖宅举行婚礼。”征收九组工作人员介绍,方先生已签约同意搬迁,但是10月2日刚好碰到封房抽球节点,经征收组上报并担保,最终推迟了方先生的祖宅封房时间,让方先生一家既能享受抽球机会,又能热热闹闹办场婚礼,之后于5日正式封房。

  居住在黄埔路的郑先生在顺昌上山下乡,因长期无法打理老宅,导致老宅变成危房,后来郑先生拆除了老宅重建,原来担心重建的面积拿不到赔偿,不大愿意征收。后经征收组工作人员多次核对,参照航拍图,按原老宅赔偿方案处理。郑先生对这一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据统计,征收9组是征收工作量最大的一组,组长林华志作为领队人,得到了组员们的高度认可。工作人员表示:“他工作认真负责,亲自到拆迁点指挥工作,身上带着笔记本,随时翻看,十分了解拆迁业务,而且常常加班至凌晨2点,这几天发高烧了,还在坚持工作。”

  “随时接待村民的政策咨询和疑难解答,同时调解好征迁户存在的家庭矛盾,消除他们思想上的顾虑和政策上的疑虑,是我们的分内事。”征收组的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