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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告错人

法院驳回部分起诉

2016-04-08 10:24:39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北法

  因认为《北京青年周刊》刊发的题为《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的文章侮辱、诽谤个人形象,侵犯名誉,去年6月30日,张靓颖将记者张纳、北京青年报社、《北京青年》杂志社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索赔100余万元。日前,法院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了张靓颖对三个被告中北京青年报社、张某两个被告的起诉。

  张靓颖诉称:2015年2月5日,北京青年报社主办的《北京青年周刊》、《北京青年周刊》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刊登了题为《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的文章,作者署名为张纳。

  文中宣称:“她们这些女孩子刚开始参加超女比赛的时候,当时所有人都乖乖地签了天娱,唯有她一个人单飞。听到的传闻是,当时天娱搞黑幕找她谈,签约便许她一个名次,而她反间谍对谈话现场录了音,说你们要不让我进前三我就向媒体曝光”、“时装编辑掩面长叹,十年过去了,怎么还那么土啊!”、“‘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那么讨厌张靓颖,希望她早点离开’,社交平台上有这么一句评价,其实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人们是不会因为‘土’而嫌弃一个人的,于是一个好友即时评价‘无聊又做作’,这其实是作为公众人物的致命伤,听不了她开口讲话”、“甚至有线人汇报,她是小三,现男友是大款”。

  张靓颖表示,因《北京青年周刊》系知名媒体,拥有极高的发行量和广泛的覆盖面,上述报道采取虚构、捏造事实的方式,公然侮辱、诽谤其人格及公众形象,造成了其社会评价降低,严重侵犯了其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