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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审判 重拳扫黑除恶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0-11-27 18:20:23   来源:鼓楼法院    【字号

11月26日上午,从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范典通报了鼓楼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据通报介绍,截至今年11月, 共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23件113人,判决财产刑总金额人民币1291万余元,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供犯罪使用的财物及退赔被害人总数额人民币4569万余元,实现在办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全部清结目标。

2020年7月31日,鼓楼法院公开宣判黄某敏等15人涉黑案,该案为全省最大“套路贷”涉黑案件的一部分,被告人黄某敏等15人参与实施诈骗66起、敲诈勒索1起、寻衅滋事7起,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十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罚金六十二万至两万元不等的刑罚。同年,鼓楼法院审结鼓楼辖区最大的“套路贷”案件王某等28人涉黑系列3案,被告人王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罚金九十六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鼓楼法院坚持以高站位推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审理中发现行为达不到黑恶标准的,坚决杜绝拔高处理,对林某等5人涉恶一案依法不予认定为涉恶团伙,全力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鼓楼法院共对59名黑恶犯罪分子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彰显人民法院从严惩处黑恶犯罪的坚强决心。在审判中紧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特别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并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判处罚金等多种手段“打财断血”,对涉黑涉恶执行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处置钱款,期间发起各类财产查控1600余次,执行到位381万余元,铲除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实现深挖根治。结合审理涉黑恶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或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监管提出建议。

鼓楼法院着眼长效常治,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信息宣传报送制度、举报箱制度、工作线索排查制度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通过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和推动案件质效的提升,同时,在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升长效机制建设水平。

下一步,鼓楼法院将进一步聚焦“打财断血”,确保审判执行效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聚焦“打伞破网”,形成专项斗争强大合力;进一步牢固树立“扫黑与反腐齐抓,除恶与‘拍蝇’同步”意识,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挖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并及时移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扫黑除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