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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外出可快批

2020-12-02 16:06:14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鼓楼新闻网讯(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郑建英)“临时接到通知第二天要去浙江开会,急忙去司法局申请请假,下午就获得批准。”近日,鼓楼区社区矫正对象腾某,如期前往浙江参加一场重要的商务会谈。

社区矫正对象请假跨省外出,以往并非易事,腾某能够快速获准假期,得益于市司法局出台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审批管理操作指引》。

滕某是鼓楼区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被宣告缓刑后依法接受社区矫正。“以往外出请假要提前3天,需层层审批,有时没法按时请到假,企业一些重要会议、业务开展不得不放弃。”作为公司负责人,滕某经常要往全国各地跑,但繁杂的请假流程与严格的条件,一直困扰着他。

滕某并非个例。据了解,鼓楼区有20余名涉企矫正对象,因外出制度限制,普遍面临外出开展业务谈判、催要业务款项等困难。

“我们走访发现,由于存在请假难,审批时间长,一些民营企业经营者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鼓楼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杨怀忠说。

在前期调查走访基础上,结合最高检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精神,5月,鼓楼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与市、区两级司法局召开专门座谈会2场,促成市司法局制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审批管理操作指引》。

该指引明确了对象范围,细化请假理由,拓宽活动范围,请假理由突出了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的特点;简化请假审批程序,开辟涉企“绿色通道”;明确了经常性跨地区请假制度,对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前往多地或经常性跨市区活动时的请假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确立外出监督管理制度,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的活动进行监管。

据了解,上述指引已在鼓楼辖区10个司法所先行试点,全面铺开施行。“检察机关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为我们民营企业外出经营提供便利,我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好好经营企业,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多做贡献。”滕某说。